第1次检查 应在妊娠12-16周
这时做B超检查,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,并可测量胎儿的大小及其发育情况等。如测定胎头至胎臀的长度,常用于在早期妊娠来测定胎儿的孕周;测定胎头的双顶径、头围、腹围及胎儿股骨的长度,来判断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。此外,落后于正常生长发育的胎儿,通过测量其身体各部分的比例,如头围与腹围的比例,也能较好地了解其发育情况。
第2次检查 应在妊娠20-25周
这一时期的B超检测,不仅可以预报胎儿的安危,还可以早期发现胎儿畸形,如胎儿的肢体畸形、唇腭裂畸形等。
第3次检查 应在妊娠37-40周
这一阶段,只要准妈妈发生特殊情况,如胎动过速、准妈妈无名腹痛等,或医生怀疑胎儿宫内缺氧、想确定胎盘的位置、怀疑多胎妊娠、怀疑胎儿先天畸形等情况下,也会建议准妈妈再次做B超。
特别提醒: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
专家认为,一般情况下,怀孕12周以内的准妈妈最好不要做B超,尤其是在怀孕早期。但是,特殊情况例外,如孕初期有阴道出血,需做B超检查排除是否有宫外孕、先兆流产或葡萄胎,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,能否继续妊娠,有无异常妊娠等。当妊娠周数与腹部大小不符时,也要做B超以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,观察是否发生胎停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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